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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新一批指导性案例:涉及网络直播打赏、未成年人保护等热点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XX批指导性案例,共XX件,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其中多个案例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引发广泛关注。

网络直播打赏纠纷是本次案例的亮点之一。某案例中,一名成年人在直播平台巨额打赏后,主张打赏行为系赠与合同并要求返还,法院认定打赏属于网络服务合同中的消费行为,不适用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但若打赏者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法定代理人未追认,则平台应返还打赏款项。这一裁判规则为直播打赏类纠纷提供了明确指引。

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案例明确了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大额游戏充值或直播打赏的,监护人可主张退款,但需提供证据证明充值行为系未成年人所为。如果监护人未能尽到合理监督义务,可能承担部分责任。法院在判断时综合考虑充值时间、频率、金额、行为习惯等因素。

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案例强调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构成侵权,即使平台在用户协议中笼统授权,也需符合“单独同意”原则。例如,某APP强制读取用户通讯录,法院认定该行为违法,判令删除数据并赔偿损失。

劳动争议方面,案例涉及“996”工作制下加班费计算、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等。法院重申,劳动者自愿加班不等于放弃加班费,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否则劳动者可主张协议无效。

这些指导性案例对各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具有参照作用,同时也为公众提供了行为预期。建议相关从业者及时学习,普通民众也可据此了解自身权利边界。